在赌坊,孙藐从别人的口中知道,这杜二娘曾经是肖谨的妻子,可肖谨为了做肖家堡的女婿,把杜二娘给休了。杜二娘不但没有纠缠,反而重新振作,开了个赌坊,不用几年就成了千妙岛最有钱的女人。岛上垂涎她的男人,没有一百也有几十,可她一个也看不上眼。一直都独自一个人。
“你真的不在乎?”杜鹃儿惊喜问道。
孙藐道:“我佩服你,敬重你,我就想你做我的妻子,我孙藐名正言顺的妻子。”
“你真的肯娶我?”杜鹃儿充满了期待。
“当然,只要你别认为孙藐贪图的是你的钱。其实我不爱钱,只是爱赌。钱多少,根本就不重要。”孙藐道。
“我第一眼就看出你是个老实的男人。你虽然爱赌,可赌品很好,赌品好的人,人品自然也好。”杜鹃儿道。
不久,两人就成了亲。婚事轰动整个千妙岛。非议自然不少,有人说孙藐贪图杜二娘的钱,有人说杜二娘不知羞耻,总之什么难听的话都有。
孙藐与杜鹃儿都不在乎,快乐的过日子。一年后,杜鹃儿生下了一个女儿,孙藐替女儿取名孙菲。不过在孙菲八岁的时候,杜鹃儿却突然从草庐里搬走了。
当孙菲长大了,才在父亲的口里知道,其实娘亲一直都没有忘记肖谨。她真正爱的男人就是肖谨。
自从肖谨做了肖家堡堡主之后,他就找到了杜鹃儿。两人爱火重燃,再续前缘。
孙藐受不了打击,每天都是借酒消愁,沉迷在赌坊中。有一天,孙藐把孙菲叫到面前,告诉她,她娘亲肯定死了。凶手一定是肖谨,而杜鹃儿无疑是叫她记住这个深仇大恨。
小孙菲不相信爹爹的话,相信娘亲一定会回到草庐的,回到爹爹与她的身边。可直到她长大成人了,这样盼望依然成空。
孙菲长大了,对许多事情都有了见解,有了自己的想法。她知道,当年肖谨花言巧语,抓住了娘亲对他还有一丝爱意,把她从爹爹身边带走。
其实肖谨根本不爱娘亲,只是觊觎杜鹃儿的钱。肖家堡要在千妙岛四大门派中壮大势力,就需要钱,需要很多很多的钱。无疑,富甲一方的杜鹃儿就是他最佳的选择。
不过她也很清楚,娘亲对爹爹也没有那么绝情的,娘亲也是爱爹爹。她就是这样安慰孙藐的,可孙藐不信,他相信的就是,他被妻子抛弃了。他成为了千妙岛所有人的笑柄。他对娘亲有爱也有恨,更多的是无尽的想念。
孙菲对俞觉道:“你知道吗,我一直很想去证明娘亲确实是爱父亲的。可惜我找不到证据。俞觉,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?”
俞觉点头道:“当然,姐姐你尽管说。”
孙菲道:“娘亲当年是住在肖家堡的瓦清苑里的,据我所知,瓦清苑已经是肖家堡的禁地,十多年也没有踏足进去过。”
“姐是让我进去瓦清苑查探?”俞觉道。
孙菲道:“没错,娘亲是怎么被人害死的,她为什么抛弃爹爹,我认为在瓦清苑里一定能找得到答案的。”
俞觉道:“放心吧,无论姐姐让我做什么,我都把事情给办得妥当的。”
“可肖家堡是个豺狼聚集之地,不能让你这样铤而走险,算了,姐不需要你去查探了。”孙菲后悔了。
俞觉却拍胸口,道:“这有什么可怕的,我不能当做什么都没看见,杜二娘的冤情,我一定要弄得水落石出,给孙神医和姐姐你一个真相。”说完从怀里拿出那对血鸳鸯,道:“姐,这个送你。”
孙菲知道这对血鸳鸯对俞觉是十分重要的,正是因为这对血鸳鸯,让他的亲姐姐被活活打死,让他离乡别井,流落到了这个残酷的千妙岛。血鸳鸯给他尝尽了人间之苦,但是他思念姐姐的信物,对他依然重要。她把血鸳鸯收起,说:“姐姐一定会替你保管妥当的。”
俞觉见出堡时间也不短了,是该回去了。正当他要离开时,一把声音见住了他。回头一看,原是孙藐。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俞觉与孙菲的背后。
“爹。”孙菲见到爹爹难过的样子,很是心疼。
孙藐道:“爹没事,爹和俞觉有几话说。”
“孙神医,有话你就说吧。”俞觉道。
孙藐道:“你到瓦清苑查探,必须有样兵器防身。”
“我不会武功,有兵器也没帮助。”俞觉道。
“不,你不会功夫也没关系,只要有把神兵利器,自然能救你一命的。”孙藐道。
“我也想有这样的兵器,可没有。”俞觉道。
“怎么说你也是咱孙家的大恩人,我就送你一把那样的剑。”孙藐把手一摊,念了一句口诀,一把利剑显在他的手上。道:“这把剑叫炽烈剑,是一把有灵性的神剑,不需手持,只需用意念便能使唤。不过此剑只认一个主人,我不知你是否有能力驾驭它。如果你与此剑有缘,那我就赠给你。”
有这样的神剑,俞觉当然喜欢,问道:“那我怎样唤它?”
“用你的心。”孙藐道。
俞觉用心去呼唤,让神剑到它手中,果然,那把剑的剑身变得通红,从孙藐的手中飞到俞觉的手上。
孙藐又惊又喜。这把剑是他爷爷的爷爷流传到他手上的。听他爷爷说,他的爷爷是偶然得到此神剑的。
话说当年,行商古道两旁,烈日当空而照,戈壁残沿上热气腾腾。放眼望去,无垠的黄沙没入在湛蓝的天空中。半空中,一只秃鹰无力地盘旋,锐眼却不离开寸草不生的地面。很快,它翅膀一斜,往古道旁边的一处断涧扑下去。
“叮铃”,“叮铃”。
一支骆驼商队沿着古道走,带路的骆驼的脖子上挂着一串铃铛,发出刺耳的响声。驼峰上坐着一个又胖又丑的肥胖妇人。她用厚厚的布包住脑袋,低头闭眼睡着,但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醒来,扭头回去数着那群牲口。
“一、二、三......十五、十六。”骆驼数量刚刚好,不多不少。
然后她再往后数,“一个,二个......七个、八个、九个。咦?怎么有这么好的事,竟然多了一个奴隶?”再定眼瞧瞧才发现她那个又矮又瘦的护卫混到奴隶群里,手拿着皮囊,逐个的给那些低贱的奴隶喂水喝。
“孙三!你做什么好人!快给老娘滚过来。”肥胖女人叱喝护卫。
孙三急忙拖着一条瘸腿走到前面。
肥胖妇人一扬马鞭,打在孙三背脊上,道:“这种鬼地方,水就是金子。老娘渴死了也不敢乱喝一口,你倒好,居然拿金子般的水去位那群畜生!”
孙三觉得后背赤辣的疼却不怒反而弯腰点头说道:“主人教训得是,下次不敢了,再也不敢了。”
肥胖妇人怒气稍消,闭眼再睡。
那八个奴隶,衣裳破烂,光着脚丫。
一根粗绳先绑住第一个奴隶的双手,再绑住他的腰,然后在往后绑住第二个奴隶的双手和腰,如此这样,把八个人牢牢的绑成了一排,想逃也逃不了。
烈日将奴隶那些裸露的皮肤晒得黑红,轻轻一碰,疼到要命。不过对于他们来说,最难忍受的是脚底下那无尽的滚烫的黄沙,像是踩在钉板上,甚至能闻到烤肉的味道。十多天下来,脚底疼着疼着就没了知觉,到了晚上那些坏死的肉就会一块块的连皮脱落。
刚才运气好的奴隶喝了两口水,运气不好的觉得喉咙如火烧,极力的去咽口水,可是嘴巴像干涸了十多年的老井,什么也没有,反而越咽越干,更难受。
他们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孙三,希望能喝上一口救命的水。
可是孙三把头扭开,装作看不见那些可怜的眼神。
再行了十多里,一行人进入了一条山涧。两边的残壁依然热气散发,但能遮闭无情烈日。那些奴隶忍不住欢呼起来,尤其是地上松软的没有被日光烤过的沙土,踩上去像是踩在林中冰凉的溪水上。
凉意会让人的倦意更浓。
驼背上的肥胖妇人睡得沉,呼呼打鼾,胖身躯摇摇欲坠。孙三十分紧张,当主人往左边倾时,立即绕过骆驼往左边跑伸手将她扶住。当主人往右边摆回,他又要跑过去右边,吃力地顶住如小山般重的身躯。如此这样,来来回回跑了十几次,累得他直喘气。
肥胖妇人醒了,擦擦嘴边口水,然后看看四周,决定停下歇一会。
孙三马上从骆驼背上拿下一张毛毯,铺在阴凉通风处让她接着睡。
那些奴隶终于也托了主人的福才得以歇脚。只有十五岁的奴隶辛儿觉得有渴又饿,双目左顾右盼,乞求能在寸草不生的地方找到水和食物。忽然,他眼睛盯着,用肩膀推着旁边的大叔,道:“铁叔,快看,那是什么?”
铁叔年纪最长,是这些奴隶的头。他看过,在一条狭窄的山涧里好像躺着一个人,一只秃鹰正围着那个人转,时不时的去狠啄一下,估计那已是一具尸体了。他说:“如大汉朝正与彩云国打仗,这样的乱世,有人暴死野外不是什么奇怪的事。或许咱们也会被卖进彩云国的军营里,训练个三五天就派上战场,成为自己汉人的刀下魂了。”
“老铁,当兵打仗也不错,至少你们可以吃得饱,穿得暖,当然也有鞋子穿。就算战死了也算知足了。”孙三搭话。
辛儿却道:“我不是说那尸体,而是那把剑。看样子很值钱,跟我之前主人那把很像。”
果然,在那具尸体旁边有把金灿灿的宝剑。
突然,宝剑被拔出鞘,白光一闪,把要啄食尸体秃鹰劈开了两半,毛飞血溅。
这还得了,一把剑,没有使用竟然能自己杀了那只秃鹰。孙三、铁叔、辛儿三任都惊得大叫。众人得知有这样的神剑,都又恐惧,又猎奇,都探着头去看。